编辑: qksr | 2016-02-08 |
或(ii) 於任何具体租赁协议的年期结束前租赁框架协议根涮蹩钪罩,则 该具体租赁协议仍维持有效及本公司就该具体租赁协议的期限超出年期的时期全面 遵守上市规则的适用规定. 建议年度上限 年度上限乃参考以下各项厘定:(i) 根兰旗赌昶谀诠阒菰叫慵肮亓匠稍庇牍阒 城建订立的具体租赁协议项下须由广州越秀及关连方成员向广州城建支付的预计年 度租金总额;
及(ii) 设有合理的缓冲额,以配合租赁交易数目及须付租金款项可能 出现的增长. C
4 C 年度上限载列如下: 截至二一六年 截至二一七年 截至二一八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49,000,000 72,000,000 75,000,000 倘订立或修订任何具体租赁协议将导致 (一经相关订约方妥为签署或修订该具体租 赁协议) 广州越秀及关连方应付广州城建的年度租金总额超过相关年度的年度上 限,本公司将采取所有所需的步骤以遵守上市规则,包括刊发公告 (如适用) 及寻求 独立股东批准 (如必要) .本公司倘未全面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订立或修订该具体租 赁协议. 订立租赁框架协议的理由及裨益 越秀金融大厦为一项新完工的物业,位处广州市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中轴线上,定 位为国际甲级纯写字楼,交通便利.鉴於广州越秀及关连方各成员的业务规模庞大 且颇为成熟,尤其是若干广州越秀及关连方的成员从事金融业务,董事认为广州越 秀及关连方符合越秀金融大厦的目标租户的定位,向广州越秀及关连方的成员出租 租赁物业将按一般商务条款为本集团提供可靠的租户群及稳定的租金收入来源. 此外,董事认为,租赁框架协议可精简广州越秀及关连方成员与广州城建之间的租 赁物业的租赁程序及为其设定一个框架.租赁框架协议亦将提供本公司遵守上市规 则的相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 (以适用者为限) 的单一基准,从而令本公司在 遵守该等规定方面提高行政效率及节省成本. 经考虑上述因素及年度上限的厘定基准,董事会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i) 租 赁框架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及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
(ii) 租赁交易乃於本集团的一 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
(iii) 广州城建订立租赁框架协议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 整体利益;
及(iv) 年度上限 (包括其厘定基准) 属公平合理. C
5 C 本公司的资料 本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股份代号: 00123) 及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其主营业务为从事房地产开发及投 资,以广州房地产为主,并逐步扩展至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及中部地区. 广州城建的资料 广州城建的主营业务为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租赁及管理.广州城建开发及拥有 越秀金融大厦. 广州越秀的资料 广州越秀是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广州市人民政府全资实益 拥有.广州越秀通过其各家附属公司从事不同业务,其中包括金融业务、物业开 发、基础设施、建筑及其他业务. 上市规则的涵义 广州越秀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根鲜泄嬖蛭竟镜墓亓耸.因此,根 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租赁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鉴於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 惟低於 5%,故租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 则第十四 A 章的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概无任何董事於租赁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