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6-03-03 |
, LTD.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一五年六月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于
2015 年6月30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 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澄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特定投 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 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澄 星集团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澄星集团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51,099,561 股,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数量, 由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 澄星集团承诺将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的 10% (含10%) .
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 年7月1日) .考 虑公司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 11.63 元/股.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