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6-04-17

5、在保证金随机码收退试运行过程中,若出现问题时,请及时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易 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财务部: 0855―8685610 或8685623, 政府采购部:

8685613 或8685616. 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 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前,须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合同.交纳形式为支票或汇 票或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县级及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采 购人验收全部合格后,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如中标人出现未能按合同规 定履行的情况,采购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 权利,履约保证金缴纳数额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自行协商.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陆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 开标一览表 (壹份) .

12 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北 京时间)及地 点 时间:2019 年05 月31 日14 时30 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 LED 显示 屏为准) ,面交贵州谦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13 开标时间(北 京时间)及地 点 时间:2019 年05 月31 日14 时30 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 LED 显示 屏为准)

14 通知投标时间 更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上发布变更公告

15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内容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整体验收后,按服务年度付款,付款分

5 年,第一年支付合同金额的 10%,第二年支付合同金额的 15%,第三年支付合同金额的 25%, 第四年支付合同金额的 25%,第五年支付合同金额的 25%,付款时间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6 个月支付当年应付款的 50%,年度服务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根据考核结果付剩余 50%的当年 应付款.付款按绩效考核标准进行支付(详见

第六章绩效考核标准). 年终考核分值达

95 分及以上的,按当年最高上限金额全额付费;

达80 分及以上不足

95 分的,按当年最高上限金额乘以考核分值百分比进行支付;

低于

80 分的,按当年合同金额的 50%支付,并暂停租用,待整改达标后方可继续租用.自暂停之日起

2 个月内,如整改未达标 的,采购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由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备注:按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六章 绩效考核标准 ,未全额支付的部分及未付的部分以后 也不存在补付.

16 采购人 榕江县公安局

17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 开标一览表 及 投标分项报价说明一览表 .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建安工程直接费,五年运维期内前端设备更换费、链路租赁费、前端设备 电费、系统维护费、合理利润、人员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折现等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五年的一切费用之和,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说明一览表上标明单价(如要求)和总价,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 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投标单 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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