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6-04-30 |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7 辽能
01 债券代码:143025.
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 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或 受 托管理人 )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辽宁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 用途. 关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发行规模:15.00亿元.
2、债券期限:5(3+2)年
3、起息日:2017年3月13日.
4、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1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5、 兑付日: 2022年3月13日 (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
6、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运营资 金和偿还公司债务. 关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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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大事项 根据中共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关于李海峰等同志 任职的通知》(辽能委[2019]9号),李海峰同志任能源投资集团党委副书记、 副董事长, 推荐其为能源投资集团总经理人选;
王利刚同志任能源投资集团董事.
(一)李海峰先生简历 李海峰,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7月出生,山东淄博人.研究生学历 (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 现任辽宁能源投资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1997.09--2001.09 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1.09--2003.09 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3.09--2006.01 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6.01--2007.07 清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助理研究员(其间:2006.10-2007.07沈阳市和平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助理挂职锻炼) 2007.07--2007.12 沈阳市和平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7.12--2009.02 沈阳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处级)、党组成员 2009.02--2010.09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处级) 2010.09--2010.10 沈阳市和平区西塔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2010.10--2012.05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 2012.05--2012.08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 2012.08--2014.09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2014.09―2018.12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其间: 2016.11--2016.12省委党校市厅级领导干部第60期进修班学习) 十一届辽宁省政协常委(2013.01--2015.01) 关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