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6-05-11 |
理财资产托管及保管费【0.05】%(年率);
超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的收益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的浮动投资管理费. 本理财计划无认购费、申购费.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 【3.95】% 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测算 在理财计划投资的金融产品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扣除本产品的相关税 率、交易费用、销售服务费率、理财资产托管及保管费率、产品管理费率 等费率后为投资所得.当且仅当本产品所涉及的所有当事人――理财计划 管理人、其他交易相关人等均完全履行了其各项义务和责任、且未发生任 何争议或任何其他风险的前提条件下,理财计划管理人按照当前已知信息 进行测算得出本产品的预期最高年化投资收益率.预期年化投资收益率仅 为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历史数据与以往投资经验进行的预测,产品过往业 绩不代表投资者获得实际收益,亦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 品业绩表现的保证,亦不构成理财计划管理人对本产品任何收益的承诺, 投资者所能获得最终收益以银行根据本说明书向投资者支付的金额为准.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提前终止 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中国银行有权按照本理财计划的实际情况,提前 终止本理财计划.触发提前终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在理财计划存续期 内,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和 因素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原因导致理财计划管理人认 为理财计划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投资者实现投资目标的,理财计划管理人 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如理财计划管理人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含)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cn)上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 后5个工作日内将理财计划资产变现,并将变现后资金按照投资者持有份 额分配,划入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 中银智富理财计划
2018 年第【289】期产品说明书
3 计息. 投资收益计算方法 详见本文
四、投资收益 部分 投资收益分配频率 理财计划到期后一次性分配 投资者资金到账日 理财计划到期日后
2 个工作日内, 理财计划到期日至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二、 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种类及比例
(一)本理财计划直接投资或通过各类符合监管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如下投资标的: 1.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存款、存单、质押式回购等. 2.固定收益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公司 债、企业债、超级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证券 公司收益凭证、资产支持证券等. 3.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和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 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等,上述资产因监管政策变化和金融创新而发生变化的,以最 新适用的监管规定为准. 4.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
(二)具体投资比例如下: 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和【固定收益证券】的比例为组合总资产规模的【0-80%】,投资于【符 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为组合总资产规模的【0-80%】,投资于【监管 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的比例为组合总资产规模的【0-50%】.非标准化资产的项目名称 、剩余期限、交易结构等信息,将在产品投资交易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