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6-06-01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 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 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 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 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39) (美元优先股股份代号:4606) 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6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2015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2015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选举M?C?麦卡锡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冯冰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选举朱海林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选举吴敏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选举张奇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选举郭友先生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聘用2017年度外部审计师 发行不超过960亿元人民币等值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本行谨订於2017年6月15日14:00於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号香港洲际酒店 举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内,并登载於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拟委任代理人出席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H股股东,务请填妥代理人委任表格,并於香港时间2017年6月14日14:00 前送达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填妥及交回代理人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亲自出席2016年度股东大会, 并於会上投票.拟亲身或委任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之H股股东,务请填妥回执,并於2017年5月26日或之前 送达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C i C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3 绪言.4 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5 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5 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6 2016年度财务决算方案.6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 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6 2015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7 2015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

9 选举M?C?麦卡锡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10 选举冯冰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1 选举朱海林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12 选举吴敏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2 选举张奇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13 选举郭友先生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14 聘用2017年度外部审计师.15 发行不超过960亿元人民币等值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16 修订公司章程

17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3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41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51 会议参阅资料

55 2016年度股东大会

55 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

56 推荐意见

56 参阅资料.57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57 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67 C

1 C 在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2016年度股东大会」 指 本行将於2017年6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 「A股」 指 本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内资股,有关 股份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买卖 「A股股东」 指 A股持有人 「公司章程」 指 本行的公司章程 (经不时修订) 「本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正式注册成立 之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A股分别於香港联交所 (股份代码:939)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份代码: 601939) 上市 「董事会」 指 本行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本行监事会 「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H股」 指 本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股 份,有关股份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以港元买卖 「H股股东」 指 H股持有人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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