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6-06-15 |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 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提出董事候选人;
(七)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记录以 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 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在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情况的同时,可以向 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直接报告情况.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应召开但逾期未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监事会可以决议要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三分之二 时;
(二)公司累计需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股份以上的股东提出时. 第二十六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应当宣读有关公司过去一年 的监督专项报告,内容为:
(一)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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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尽职情况及对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认为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的其他重大事件.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 交独立报告.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每年进行一次以上财务检查,必要时可到下属企 业进行检查、访谈,全面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也可聘请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或公司审计部门给予帮助.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每年有计划的定期组织监事进行政治、时事、政 策法规、业务学习,并参加国家权威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不断 地提高监事的素质和合法监督能力.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开展监督工作和参加对外会议,培训、聘请会计 事务所帮助检查工作所需支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条 监事会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开支费用,应将开支计划提交董 事会统筹安排.因特殊情况需超计划开支,需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 行.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的会议记录、决议、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统一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归档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事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