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6-06-22 |
3 收益及分部资料(i) 收益本集团主要从事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家居装饰产品、电壁炉及空气净化器业务. 已确认收益指扣除折扣、退货及增值税后的商品销售.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2014年2013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产品销售-电 壁炉842,637 686,912 -空气净化器45,944 C -家居装饰产品(不 包括空气加湿器) 480,065 499,690 -空气加湿器40,360 8,920 1,409,006 1,195,522 C
7 C (ii) 分部资料管理层已根饕霾哒呱笤牡挠靡宰鞒霾呗跃霾叩谋ǜ胬宥植. 主要经营决策者获认定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从产品角度考虑业务及根找婕胺植恳导ǖ募屏科拦谰植康谋硐. 本集团在本年度引入电动空气净化器的产销.因为其与电壁炉的制造过程相似,主要经营决策者决定将销售电壁炉及空气净化器的业绩合并及审阅为单一经营分部「电 壁炉及空气净化器」 . 本集团的两个可报告经营分部修订如下U 电壁炉及空气净化器C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电壁炉及空气净化器家居装饰产品C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家居装饰产品及空气加湿器其他活动主要涉及为投资控股公司提供企业服务以及持有企业资产及负债.企业资产及负债主要包括就租金收入持有的投资性物业、已收取的上市所得款项、作企业用途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衍生金融负债以及应计上市费用.该等活动并不纳入可报告经营分部. 分部资产主要包括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土地使用权、存货、贸易应收款项、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已抵押存款、银行存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其并不包括投资性物业、已收取的上市所得款项及企业职能所用的其他资产. 分部负债主要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其不包括即期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银行借款、衍生金融负债及企业职能产生的其他负债. 於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大部分资产及负债均位於中国,惟账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