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6-06-25 |
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其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其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遵守上述承诺前提下,其承诺届时将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规定的程序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操作.
2、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唐文华,公司副总经理任诚,公司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正航、公司副总经理任望保承诺: 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9 年10 月15 日)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 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 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其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 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在境内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遵守上述承诺前提下,其承诺届时将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规定的程序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操作.
3、公司监事李意能承诺: 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
5 ?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遵守上述承诺前提下,其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 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定的程序对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