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6-07-02 |
000783 公司简称: 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 2012-0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
2012 年5月25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刊登于
2012 年5月26 日的《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 报》 、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分 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11 年末总股本 2,371,233,8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00 元( 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 实际每
10 股派 0.90 元;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2 年7月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12 年7月17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2012 年7月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2012 年7月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五、咨询机构 地址: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李佳田晓琪
电话:027-65799877 传真:027-85481726
六、备查文件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Ο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