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6-07-10 |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共1.4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
0 万元,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1.3 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 0.15 万元. "三公"经费比去年减少 0.25 万元,现公车保佑数量为
1 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比去年减少 0.2 万元,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国家相关政策;
公务接待费比去 年减少 0.05 万元,预计国内公务接待
10 批次,50 人次,主 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断减少公务接待人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我单位固定资产净值8451449.65 元,其中房屋构筑物 5580.35 平方米,价值 7017207.67 元;
通用设备 111.00 个(台、辆等) ,价值 825220.01 元;
专用 设备
1 个 (台等) , 价值
1750 元;
图书档案
10000 本 (套等) , 价值 59594.97 元;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97 个(套等)价值
547677 元;
我单位占有使用车辆
1 辆,单位无价 值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 年部门预算为安排购置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大型设 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达到设置绩效目标要求的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 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 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 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 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 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 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 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 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 "事业 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 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 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 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
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
二、 "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 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 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 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 路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