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6-07-21 |
5 C 「可比国债发行」 指就计算 重 设分 派率 而言 , 由发 行人 挑 选并 可於 挑选 时根 行 金融 惯例 用作 对 新发 行五 年 期企 业债 务证 券 进行定价之五年期美国国债证券 「可比国债价格」 指就任何 计 算日 而言 ,指该计算 日之 三 项参 照国 债交 易 商报价之平均值 「强制分派付款事 件」 指具有「认购事项及证券之主要条款-强制分派付款事件」 一节所赋予涵义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分派」 指 具有 「认购事项及证券之主要条款-分派」 一节所赋予 涵义 「分派付款日」 指 具有 「认购事项及证券之主要条款-分派」 一节所赋予 涵义 「分派率」 指 具有 「认购事项及证券之主要条款-分派」 一节所赋予 涵义 「首个重设日」 指 具有 「认购事项及证券之主要条款-分派率」 一节所赋 予涵义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日期」 指 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 「发行人」 指雅居乐 集 团控 股有 限公 司 ,根 曼 群岛 法律 注册 成 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C
6 C 「次级责任」 指(i) 发行人根愀鄄莆癖ǜ孀荚蚍献矢褡魑ㄒ嬷魏卫啾鸸杀 ( 包括优先股 ) ;
(ii) 由发行人发行或订立之任何工具或证券或发行人其他责任,而其地位(或被表述之地位)次於证券项下发行人之责任;
及(iii) 由发行人担保之任何证券或其他责任,而发行人就相关担保所负责任之地位(或被表述之地位)次於证券项下发行人之责任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平价责任」 指由发行人发行、订立或担保之任何工具或证券(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优先股),而其地位(或被表述之地位)藉由其条款或法律运作与证券享有同等地位 「参照国债交易商」 指由发行 人 挑选 并知 会证 券 所指 定计 算 代理 之三 家国 内知名投 资 银行 机构 其中 任 何一 家, 其 均须 为美 国政 府 主要证券交易商 「参照国债交易商 报价」 指就各参 照 国债 交易 商及 计 算日 而言 , 指计 算代 理厘 定之可比 国 债发 行之 竞标 价 格及 要约 价 格之 平均 值, 均以该等 价 格占 其本 金金 额 之百 分比 表示, 由该 参照 国债交易 商 在紧 接相 关重 设 期间 开始 当 日前 第三 个营 业 日下午五时正 ( 纽约市时间 ) 向计算代理书面报价 「重设日」 指 首个重设日及首个重设日后每个倍数为五年之日期 「重设分派率」 指年利率等值於相关重设日期之国债利率总和另加6.254% ( 即初步利差 ) 加5.00% ( 即递升利率 ) 「重设期间」 指 具有 「认购事项及证券之主要条款-分派率」 一节所赋 予涵义 C
7 C 「证券」 指发行人所发行本金总额为600,000,000 美元之8.375 % 优 先永续资本证券 「新交所」 指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 指 本公司普通股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方」 指CM Securities Investment Limited,於英属处女群岛注 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认购事项」 指 认购方认购为数20,000,000美元之证券 「国债利率」 指证券所指定之计算代理通知发行人及证券持有人(根と蹩)并与在最近出版之统计资料新闻稿「H.15 (519) 」 或由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每周出版之厘定交投活跃之美国国债证券之收益率(按可比国债发行之相应到期年期调整至 「固定年期国债」 标题下 之固定年期后所得 ) 之任何后续刊物载列之 ( 显示於代 表 紧接 相 关重 设期 间之 相 关开 始当 日 前一 周之 平均 数之标题下)收益率等值之年利率百分比.倘於紧接相关重设 期 间之 相关 开始 当 日前 一周 尚 未出 版有 关资 料(或任何后续资料)或并无载列有关收益率,则「国债利率」指等值於可比国债发行之半年等价到期收益率之年利 率 百分 比, 该收 益 率以 等值 於 相关 重设 期间 之相关开始当日之可比国债价格之可比国债发行价格(以其本金金额之百分比表示 ) 予以计算.国债利率将 於 紧接 相 关重 设期 间之 相 关开 始当 日 之计 算营 业日 予 以计算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