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6-08-05 |
八、议案现场审议结束后,将合并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 表决结果.
九、会议推荐两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见证律师一起,进行计 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的召集、 召开, 表决程序和会议议程进行见证.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
一、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 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增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一线 员工等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公司未来 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 〔2014〕
33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编制 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注: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具 体内容已于
2015 年1月29 日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