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6-08-26 |
而本基金的目标 ETF 属于交易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者申购赎回目标 ETF 基金份额均采用实物申购赎回方式, 申购和赎 回均以份额申请,申购、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 定. 招募说明书 5-2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 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和其他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 《国泰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 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 均以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 5-3 基金或本基金: 指国泰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
基金合同: 指《国泰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 书: 指《国泰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国泰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国泰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 《基金合同》 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