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6-08-26 |
劣于的,为负偏离. 1.3.8 日期 或 天 :指日历天. 1.3.9 合同:指依据本次招标结果签订的协议或合约文件. 1.3.10 磋商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 而不应视为对磋商文件内容的 理解和解释. 1.4 采购内容、数量和交货期、质保期、质量要求 1.4.1 本次采购内容、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的交货期、质保期、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1.5 供应商资质条件和能力 1.5.1 供应商资质及能力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 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7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 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 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 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11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2.2 款和第 2.3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5 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 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不足
5 天,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 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