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6-10-04 |
4000 套、纺织机械 零部件
3000 套、自动机器人及测量设备零部件
2000 套项目环保验 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 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 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根据 《关于发布的公告》 (国 环规环评[2017]4 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 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20 个工作日".
江苏苏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精密机床零部件
4000 套、纺织机械零部件
3000 套、自动机器人及测量设备零部件
2000 套项目已于
2019 年1月31 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组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苏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精密机床零部件
4000 套、纺织机械零部件
3000 套、自动机器人及测量设备零部件
2000 套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
8500 万元,环保投资
90 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精密机床零部件
4000 套、纺织机械零部件
3000 套、自动机器人及测量设 备零部件
2000 套 建设地点:吴江区黎里镇莘塔社区府时路
555 号
二、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环评批复生产规模为年产精密机床零部件
4000 套、纺织机 械零部件
3000 套、自动机器人及测量设备零部件
2000 套,本项目建设性质、生产工艺、 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三、验收监测情况
2018 年11 月29 日至
30 日、
2019 年1月7日至
8 日, 苏州国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对江苏苏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精密机床零部件
4000 套、纺织机械零部件
3000 套、自 动机器人及测量设备零部件
2000 套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期间各项环保治理 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工况大于 75%以上,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 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及 pH 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 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 等级标准.
2、废气 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符合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表5标准限值要求 ,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有组织低浓度颗粒物排放 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表2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企业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由厂家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率 100%,不产生二次污染,零排放.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