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6-10-27 |
3 m?热水罐、桥架及操作平台等的生产加工及安装.
(二)交易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审计监察部组织了公开招标,在统一标准、统一配置、统 一参数和统一制作安装要求的情况下,并综合考虑投标单位的质量、信誉、售后服 务和实际制作经验等情况,公司按照合理低价原则,确定江苏聚缘为中标人,过程 公开公正,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浓香型自动化酿酒设备(机械部分)制作安装工程
(二)合同拟定价款:人民币
4776 万元(大写:肆仟柒佰柒拾陆万元整)
(三)合同内容:加工生产安装浓香型自动化酿酒设备(机械部分)十二套
(四)设备交付使用工期:三个月
(五)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及相关标准要求
(六)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0%;
设备安装调 试完成验收合格后
7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75%;
留总价款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 验收合格次日一年质保期满设备无质量问题支付.
(七)资金来源:酿酒机械化及酒质提升技改工程募集资金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加快推进实施酿酒机械化及酒质提升技改工程,经公开招
4 标确定中标人,过程公开公正,定价公允、合理,本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 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前向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获得了认 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的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上述关 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朱锦本、周素明、吴建峰、倪从春、王卫东回避表决,会议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江苏聚 缘签订《浓香型自动化酿酒设备(机械部分)制作安装合同》,是为了推进募集资 金项目,实施酿酒机械化及酒质提升技改工程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时,本次关联交易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进行,过程公开公正,且定价公允、 合理.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江苏聚缘签订 《浓香型自动化酿酒设备(机 械部分)制作安装合同》.
七、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的保荐人, 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从江苏聚缘购买并安装
12 套机械暨关联交易 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国泰君安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采用招标方式 进行采购,定价合理.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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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一) 董事会决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声明
(三)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