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6-11-19 |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2016 年4月15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发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 知》 .会议于
2016 年4月21 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 事12 名, 实际参加董事
12 名. 会议召开的时间、 方式符合 《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参加会议的董事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关于批准公司与关联方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关联方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签署 《船舶租赁框 架协议》 (以下称"框架协议" )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该协议.具 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 《拟与关联方签署船舶租赁框架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027]号) .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苏新刚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华立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董事李 钟汉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交通部部长, 董事焦 天悦先生因担任关联方香港海通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该4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审议此议 案时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先生、杨斌先生、曲毅民先生和冯道祥先生 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关于与关联方海通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船舶燃料油贸易公司的 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香港海通有限公司 (下简称 "海通公司" ) 按30%、70%的股份比例共同出资 1,000 万美元,在新加坡设立船舶 燃料油贸易公司,主要经营船舶燃料油供应及贸易;
以及船用润滑油 的供应等业务. 因海通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 属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海通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船舶燃料油贸易公司系 关联交易.按照上述出资比例,公司拟投资
300 万美元,该金额未达 到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苏新刚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华立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董事李 钟汉先生因担任关联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交通部部长, 董事焦 天悦先生因担任关联方香港海通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该4名董事为关联董事,审议此议 案时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元先生、杨斌先生、曲毅民先生和冯道祥先生 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