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6-11-26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鉴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和大唐发电《公司章 程》的规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0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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