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6-11-29 |
5、
6、
7、8 项议案为对中小投 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回避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和监票.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相符,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股东大会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四、关于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会议未发生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贵司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