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6-12-01 |
(三)丘陵区 1.塔基区 基本同意施工期的表土剥离保护利用和临时堆土的防护、 场 地铺垫和围护措施,施工迹地复耕、植草和灌草恢复措施,以及 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塔基边坡防护和排水等措施. 2.牵张场地区 基本同意施工期的场地铺垫和围护措施, 以及施工迹地复耕 和植灌草恢复措施. 3.跨越施工场地区 基本同意施工期的场地铺垫和围护措施,以及施工迹地复 耕、植草和灌草恢复措施. 4.施工便道区 -
9 - 基本同意施工期的道路两侧围护和排水措施, 以及施工迹地 复耕、植草和灌草恢复措施.
七、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 地面观测、实地调查、巡查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重点 区域为塔基区和施工便道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水 土保持补偿费 137.04 万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 87.36 万元、吉林 省49.68 万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 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本技术审查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