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6-12-09 |
二、 《吸收合并协议》的主要情况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9 年2月12 日,中核集团与中核建集团(以下合称"协议双 方" )签署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 .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中核集团吸收合并中核建集团,中核建集团不进行清算,中 核集团吸收中核建集团而继续存在,中核建集团解散并注销;
中核建 集团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中 核集团承继和承接;
2、本合并交易完成后,中核建集团所有下属子公司、企业或其 他法人的股东或出资人均变更为中核集团或中核集团下属公司或企 业;
3、本合并交易完成后,继续存续的中核集团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人民币
595 亿元,具体注册资本金额以国务院国资委批复为准;
4、协议双方同意中核建集团职工于本合并交易完成后由中核集 团接收安置, 中核建集团高级管理人员或需调换工作的职工应根据中 核集团实际情况调整岗位. 协议双方同意中核建集团职工按照中核集 团人事安排予以安置;
5、该协议自协议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中核建集团控制的 上市公司的股东与股份变更相关事项, 应以中国证监会相关要约收购 批复作为实施依据.
三、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其他事项
(一) 本次吸收合并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等后续 工作,本公司将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吸收合并符合要约收购豁免情形,中核集团将向中国 证监会提出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该事项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 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2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