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6-12-15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预案 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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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细化与明确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对象中均瑶集团及/或其指定子公司细化与明确 为均瑶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吉道 航 ),具体如下: 原预案中为: 序号 发行对象 拟认购股份数量上限 拟认购金额

1 吉祥航空 342,465,753 股250,000.00 万元

2 均瑶集团及/或其 指定子公司 1,000,000,000 股730,000.00 万元

3 结构调整基金 273,972,602 股200,000.00 万元 合计 1,616,438,355 股1,180,000.00 万元 现细化与明确为: 序号 发行对象 拟认购股份数量上限 拟认购金额

1 吉祥航空 342,465,753 股250,000.00 万元

2 均瑶集团 410,958,904 股300,000.00 万元

3 上海吉道航 589,041,096 股430,000.00 万元

4 结构调整基金 273,972,602 股200,000.00 万元 合计 1,616,438,355 股1,180,000.00 万元

二、增加了发行对象上海吉道航的基本概况 预案中增加披露了发行对象上海吉道航的基本情况、股权控制关系、主营业务 及最近三年经营情况、发行对象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收到处罚 的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和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三、增加了公司与均瑶集团、上海吉道航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摘要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

2018 年第

4 次例会审议,公司与均瑶集团、上海吉道航签署了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据此,在预案中增 加了《补充协议》摘要内容.

四、更新了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 准程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3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

2018 年7月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15 次 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 年8月25 日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和 H 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571 号) 的批复,已经获得公司

2018 年8月3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2018 年8月30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董事会第

4 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均瑶 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签署了《补充协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之发行对象、认购股数及金额进行细化与明确.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待中国民用航空局(如需)及/或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 区管理局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公司将向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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