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6-12-18 |
3 [2010]010151 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2月11 日止,中 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民族证券 )为海南航空本次发行开立的 账户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0 元.
2010 年2月12 日, 民族证券将扣除其承销费和保荐费后共计 2,987,000,000 元的募集资金足额划至海南航空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0 年2月12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0]010152 号《验 资报告》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2月12 日,海南航空向特定对象共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5,517,557.19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595,238,094.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390,279,463.19 元.
2010 年2月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了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工作. ( ( ( (四四四四) ) ) )保荐机构和 保荐机构和 保荐机构和 保荐机构和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 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 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 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见见见
1111、 、 、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人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中发行对象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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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律师意见 律师意见 律师意见 律师意见 公司律师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发行已依法获得其内部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 准,已履行完本次发行的全部法定批准、核准和许可程序.
4 公司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两名,未超过十名,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发行对象均具备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
本次发行对象资格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分别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系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权利义务明确, 内容合法有效, 已经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的规定;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符合 《管理办法》 的规定. 公司本次全部发行过程符合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有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所有对价已经支付;
公司实施的发行程 序合法有效. 二二二
二、 、 、 、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 ( ( (一一一一) ) )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份数量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份数量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份数量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