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12-25 |
2018 年 山东省电子信息行业优 秀企业家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电子信息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会员、会员 企业、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 并经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批准授权,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山东电 子学会将组织开展本年度 山东省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 评 选表彰活动.
对于评选出的 山东省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 ,我会将择 优推荐参加 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 评选表彰活动.现 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 评选活动是经国务院纠风 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后批准保留的评 选表彰项目,每两年举办一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 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 文件 山东电子学会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 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弘扬 企业家精神,促进我省电子信息行业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助力 我省新旧动能转换 十大产业 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向更 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 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各地区、电 子信息行业(含雷达、通信广播设备、计算机制造、软件、家电 制造、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信息机电产品及专用材 料、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信息技术推广等) 、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 要领导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 行官、总裁、总经理、经理、厂长等.
三、活动开展的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坚持企业自愿申报;
坚持 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严格按照国家评选表彰活动评审规 定、 《山东省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的组织开展.
四、评选条件
(一)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 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企业具有快速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 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特别是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加速推进方面成效显著;
(二)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劳动关系和谐, 有良好信誉记录.在任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 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三)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业、创新 实践,以及推动企业不断发展,提高竞争能力的业绩;
(四)企业和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 任;
(五)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连续
3 年以上.
五、工作流程 申报阶段(5 月14 日至
6 月8日) :企业申报、推荐阶段 初审阶段(6 月11 日至
6 月15 日) :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 终审阶段(6 月中下旬) :确定最终名单 公示阶段(6 月下旬) :公示名单 推荐阶段(7 月上旬) :推荐参加国家级评选 表彰阶段(10 月)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六、申报方式
1、企业自愿申请参评,报送材料.
2、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山东电子学会会员单位、中央商属 企业可直接申报至协会、学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