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7-03-15 |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及其代理人在大会主持人安排下对决 议事项进行表决.
4、本次会议由两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见证律师一起,进行计票和监票,并 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发言股东应当向大会秘书处登记.以办理发言登记的先后为发言顺序.股东 发言经会议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发言席发言.
2、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 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3、进行股东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4、大会召开期间,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便于材料使用,议程议案等落款日期均使用会议召开当日日期
5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定公司新一届(即第四届,下同)董事 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
1、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
15 万元(含税)/年,按照实际任职期 间计算,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或分管业务(经公司授权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 构成和绩效考核按其所任具体职务、职责及所管理业务的薪酬标准执行.未在公司担 任行政职务或未分管公司具体业务、公司未对其单独进行授权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 董事所任职务属于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授权管理的人 员)或公司任命的经营团队人员,实行绩效年薪制,其薪酬以其最高职务与岗位、业 务的责任,按照公司《公司管理团队业绩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和执行,兼职不重复计算;
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所在公司任职单位的《薪酬管理 制度》进行薪酬考核和执行.
3、第四届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当选之日起开始按实 际任职期间计算,每年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当年年底确定,并在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 中披露.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 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薪酬
1、公司监事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亦按其所任岗位所管理业务的薪酬标准执行. 未在公司担任业务职务或具体岗位工作、 公司未对其单独进行授权的监事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 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按其所在公司任职的最高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便于材料使用,议程议案等落款日期均使用会议召开当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