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7-03-15 |
6 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考核和执行,兼职不重复计算.在公司担任业务职务或 具体岗位工作(经公司授权管理)的监事,按其所在公司任职的最高职务与岗位、业 务的责任确定薪酬标准考核和执行,属于公司任命的经营团队人员的,亦实行绩效年 薪制.
2、在公司领薪的第四届监事薪酬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当选之日起开始按实 际任职期间计算,每年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当年年底确定,并在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 中披露.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其最高职务按照公司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和执 行, 兼职不重复计算.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年薪制, 其基本薪酬根据工作岗位、 职责、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市场薪酬调研数据等因素综合确定;
业绩奖励主要考 虑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高管人员围绕公司经营完成自己工作目标的效率和质量按照 《公司管理团队业绩奖励办法》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确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分
12 个月按月发放;
业绩奖励根据每季度年化净 资产收益率达到的不同比例情况,按季度分段提取发放业绩奖励,年度进行综合考核 兑现.根据净资产收益率达到的不同比例情况,按规定分段累进提取季度业绩奖励. 集团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根据业绩奖励对象职务级别、任职时间、绩效考核结果 等,拟定业绩奖励对象可分配的奖励额度,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 批后发放.
3、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当选之日起开始,按实际任职期间计算,每 年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当年年底确定,并在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便于材料使用,议程议案等落款日期均使用会议召开当日日期
7 议案二: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 独立董事
6 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俞其 兵先生、张柏忠先生、姚培武先生、张国明先生、凌根略先生、候英兰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 接受提名. 公司董事会对届满离任的各位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 会规范运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特向董事胡勇先生在任董事期间对公 司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 董事会成员仍需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产生之日起, 方自 动卸任.换届后新当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