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7-03-24 |
2 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 本独立财务顾问 )受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四通股份 、 上市公司 )委托,担任本次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 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 审慎核查后出具,以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各方参考. 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对此提出的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 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 承诺的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并承担其全部责任的基础上提出 的,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客观、 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 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 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 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关于四通股份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 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四通股份 指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康恒环境 指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 指 四通股份以其持有的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 和负债与磐信昱然等11名交易对方所持康恒环境100%股份股权的 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四通股份向磐信昱然等
11 名交易 对方按照其各自持有康恒环境的股份股权比例发行股份购买;
同时,四通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镇城、蔡镇茂、李维香、蔡 镇锋、蔡镇通及其一致行动人蔡镇煌、蔡怿旬、蔡怿烁向交易对方 拟设立的合伙企业转让其合计持有的 1,333.40 万股四通股份股票;
磐信昱然等
11 名交易对方同意四通股份将置出资产直接过户给四 通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四通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指定的第三方,作为交易对方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受让 1,333.40 万股四通股份股票的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四通股份将持有 康恒环境 100%的股权 交易对方/磐信昱然等
11 名交易对方 指 磐信昱然、龙吉生、朱晓平、康穗投资、康驭投资、卓群环保、李 舒放、祺川投资、李剑云、高宏、张灵 交易对方拟设立的合伙企 业指磐信昱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