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7-03-24 |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蔡镇城、蔡镇茂、 李维香、蔡镇锋、蔡镇通、蔡镇煌、蔡怿旬、蔡怿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磐信昱然,中信产业基金控制磐信昱 然,但是中信产业基金无实际控制人,从而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最近一年的营业收 入、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 以及购买拟置入资产发行股份占上市公司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 份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上市公司 康恒环境 交易金额 计算依据 指标占比 关于四通股份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6 项目 上市公司 康恒环境 交易金额 计算依据 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 78,955.66 436,866.94 850,005.94 850,005.94 1076.56% 资产净额 68,923.35 153,710.11 850,005.94 850,005.94 1233.26% 营业收入 42,129.48 105,122.95 - 105,122.95 249.52% 净利润 4,177.79 18,547.00 - 18,547.00 443.94% 发行股份数 (股) 266,680,000 851,540,363 - 851,540,363 319.31%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康恒环境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计算依据确定为本次康恒 环境 100%股份的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中, 因拟置入资产的相关指标超过上市公司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及
2017 年度相关指标的 100%、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超 100%且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 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 或上下游并购,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 上市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购买磐信昱然等
11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康恒环境 100%股权.上市公司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 形 经核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关于四通股份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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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 》及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中,标的公司康恒环境及其所处行业不属 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 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 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 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和企业;
2、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 下游并购,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4、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 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财务顾问主办人: 孔祥熙 程益f 邵 项目协办人: 沈竹青 斯宇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