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7-04-05 |
五、全面加强项目监督检查 各地要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高效 节水灌溉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稽察、财务等部门的优势和作用,采取联合检查、 分部门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 组织领导、前期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管护、效 益发挥等各个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 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严格跟踪问责 问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
三、全面 排查,挂牌督办、及时整改.对工作措施不力、 工程进展缓慢、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要对 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及时做好信息统计报送 国务院已将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 纳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量化 考核指标,对各地进行按月量化考核.五部委将 建立进度统计上报制度,由水利部负责按月统计 汇总各地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并抄送有 关部委.任务完成情况序时进度按两部分统计, 一部分是2016年以前立项,2016年完成的面积;
另一部分是2016年立项,当年完成的面积.各地 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单位和 人员,严格信息报送管理,采取纸质文件与农村 _
3 _ 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同步的方式,每月5日前向水 利部报送上月进展情况.进展情况纸质文件须经 省级负责信息报送的部门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对 信息报送工作弄虚作假的,将严肃问责. 水利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土资源部 2016年6月30日 附件:2016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表 序号 省(区、市) 2016年度 全国合计
2000 1 北京
5 2 天津
20 3 河北
300 4 山西
30 5 内蒙古
300 6 辽宁
55 7 吉林
24 8 黑龙江
70 9 上海
0 10 江苏
25 11 浙江
25 12 安徽
15 13 福建
8 14 江西
17 15 山东
200 16 河南
120 17 湖北
15 18 湖南
15 19 广东
5 20 广西
70 21 海南
3 22 重庆
10 23 四川
20 24 贵州
12 25 云南
120 26 西藏
0 27 陕西
40 28 甘肃
100 29 青海
16 30 宁夏
35 31 新疆
225 32 兵团
100 单位:万亩 _
4 _ 为加快推进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站网建设, 支撑跨省江河流域水量调度管理与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工作,依据《全国省际河流省 界水资源监测断面名录》和《全国水文基础设施 建设规划(2013-2020年)》,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 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 强对水资源的动态监测 .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明确提出 加强省界等重要控 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 建设.流域管理机构对省界水量的监测核定数据 作为考核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的依 据之一,对省界水质的监测核定数据作为考核有 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 规划实施情况的依据之一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的《全 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3-2020年)》, 将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站网作为规划的重点建设 任务之一,明确在规划期内优先对开展跨省江河 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53条河流的省界断面水资源 监测水文站进行建设.2014年8月,水利部印发 《全国省际河流省界水资源监测断面名录》(以 下简称《名录》),全国共布设省界水资源监测 断面1240个,包括水量监测断面632个,水质监 测断面435个,水量水质监测断面173个,其中开 展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53条河流共需建 设水文站366处(新建249处,改建117处). 截至2015年年底,开展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 配方案的53条河流所需建设的366处水文站中, 改建的117处已基本建设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