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7-04-08 |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吸收合并之事项,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