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7-04-13 |
600856 证券简称: 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 临2018-067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 司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并研究了 填补回报的措施.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发行预计于2018年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实际完成时间应 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4、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天能源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8】第ZB10371 号) ,中天能源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584.19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943.80 万元, 假设预测期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为零,以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进行测算;
5、假设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按照10%
2 增长,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按照10%,0, -10%增长;
6、假设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 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 费用等最终确定;
7、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即12.08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 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 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8、上述假设分析及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 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情况及假设, 公司测算了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元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