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04-25 |
5 个工作日内,向主承销商 指定的账户支付与主承销商的承销额度对应的手续费;
主承销商收到发行人支付 的手续费后,按照承销团协议的约定分别向承销团成员支付承销手续费.
三、分销 1.分销方式:承销商在短期融资券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短期融资券进行分 销,所分销的短期融资券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办理托管. 2.分销对象: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3.分销条件:承销商按照协议价格进行短期融资券分销.
四、风险提示 1.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一旦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人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 商、联席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
6 第二部分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 法定代表人:沈文荣 联系人: 丛国庆
电话:0512―58568817 传真:0512―58568821 邮政编码:215625
二、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胡挺/范强华
电话:010-85203788/85 传真:010-85126213 邮编:100005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康姗姗、娜琳 联系
电话:010-66591625/66 传真:010-665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