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7-05-02
1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5-058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 年7月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7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共有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云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四项议案, 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对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1224.60 万元》的议案

2 公司于

2015 年5月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公司控股子公司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向双鸭山龙煤天 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增资 4,082 万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双鸭山 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宝泰隆公司" )与黑龙江龙 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黑龙江龙煤集团" ) 签署了 《关 于对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以下简称" 《增资协 议》 "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5月26 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临 2015-048 号公告) ,根据《增资协议》第三 条"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认购价格,是以

2015 年4月30 日为基准日, 天泰公司经评估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 确定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为 人民币 4,082 万元(待评估报告形成后,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双方认可的评估价格增加或减少增资金额) "内容的规定,辽宁 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龙煤天泰公司" )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 限公司拟对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 (众华评报字[2015]第78 号,以下简称" 《资产评估报告》 " ) ,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5 年4月30 日,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最后以收益 法确定龙煤天泰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9,513.07 万元, 每股净 值约为 1.30 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及《增资协议》的相关条款,

3 公司控股子公司双鸭山宝泰隆公司拟与龙煤天泰公司另一位股东黑 龙江龙煤集团签署《增资的补充协议书》 ,对龙煤天泰公司追加投资 1,224.60 万元. 本次双鸭山宝泰隆公司共增资 5306.6 万元, 其中注册 资本金增加

4082 万元,股东溢价为 1224.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 增资后,龙煤天泰公司注册资本金仍为 104,082 万元,其中双鸭山宝 泰隆公司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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