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30 |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为"潮州市 忠日染厂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的设立办理环保手续.
二、 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龙鹳路铁道口 (关爷池) , 拟将现有
2 台4蒸吨燃煤锅炉改为
1 台10.5 蒸吨燃煤锅炉和
1 台10 蒸吨燃气锅炉,其中燃气锅炉作为备用,改建前后染纱能力不 变.
三、 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该项目燃煤锅炉废气执行 《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燃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 度限值;
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恶 臭污染物厂界中臭气浓度二级标准的新扩改建标准值;
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类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 《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 其修改版)的要求.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 SO2:8.4t/a;
NOX:6.75t/a;
颗粒物:1.4t/a;
废水零排放;
工业固废零排放.
四、项目应按照《潮州市忠日染厂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建议落实相关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 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 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该项目今后的生产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地点如有较大改 动,必须另报我局审批.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8 年10 月25 日 抄送:潮安区龙湖镇人民政府、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