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7-05-04 |
2 3 合同甲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盛世政通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项目采购合同:
一、乙方应将甲方的全部项目要求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基础.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
三、项目金额 项目金额:壹拾伍万陆仟叁佰元整($:156300.00 元).
四、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项目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日完成测试和部署工作,并完成项目验收.
六、付款方式 乙方将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
60 日内支付至合同金 额的 80%,即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零肆拾元整($:125040.00). 其余 20%作为采购项目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全部付清,即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陆拾元 整($:31260.00).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项目正常运行,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实施、维护和培训.
2、甲方提出服务请求后,乙方应及时到达现场,及时给出解决方案.
3、乙方提供硬件产品严格执行厂商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并承担原厂商所有的售后 服务承诺.
4、乙方加强对本工作人员的管理,避免干扰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
5、 竣工验收合格后软件系统问题
12 个月内免费负责调试、 维护、 培训;
硬件设备维保, 按厂家维保方式同步进行,质保期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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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需安排不少于
2 名售后服务工程师无偿提供服务
3 个月.
八、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项目款.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保证按期(完工)所涉及的项目咨询、人员安排、场地设施、 水电条件等实施环境的辅助支持和必需配合. 乙方根据工程的进展, 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甲 方,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的安装环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
九、项目验收
1、项目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及时进行项目验收.
2、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双方确定 验收日期,在确定的验收日期准时完成项目验收.
3、因乙方原因致使项目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4、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
5、本合同所述验收合格标准为:按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检验合格;
系统并能够稳定、正 常运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 3%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支票日期为准),每逾
1 日甲方向乙方偿付欠 款总额 3‰的滞纳金.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产品或服务)、项目规格、工程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谈判文 件和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
因拒收而延误时间并造成项目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退换,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时,每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