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5-09 |
2、审议《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及监 事会决议内容详见
2012 年5月15 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
2012 年5月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 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 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
11 号;
邮编:610045;
传真号码:028-85003588.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相关事项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张磊、宋晓霞 联系
电话:028-85003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下称 受托人 ) 代理本人( 或本单位) 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 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 或本单位) 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 关于签订天府新区 三纵一横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华路 南延线( C 标段) 融资建设合同的议案》
2 《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下面的方框打 √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 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签字、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 签字) :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月日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2-01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网下配售 A 股股票( 锁定期
3 个月)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