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7-05-18 |
6 C 董事会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日常养护合同项下交易 (i) 属公平合理;
(ii) 於本 集团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及(iii) 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 整体利益. 有关协议方资料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持有、经营及开发安徽省境内外的收费高速公路及公路. 高路建设主要从事公路、市政、房屋建筑、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总承包,钢结 构、建筑结构补强、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公路路基、公路路面、桥梁、隧道、建 筑装修装饰、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护栏、标志牌、标线、声屏障、隔离栅等交 通安全设施产品生产、销售与施工,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机电养护施 工,对外工程承包,交通建设投资,汽车、工程机械销售与租赁,新能源项目开 发,公路建设节能安全产品生产、销售,混凝土构件生产、销售与安装,工程建筑 材料生产与销售,沥青材料销售,改性沥青与乳化沥青生产、销售,沥青混凝土及 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销售,机电设备、配件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定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指明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的涵义: 「安徽交控集团」 指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即原安徽省高速 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年度上限」 指 根粘Qず贤饨械某中亓灰椎淖罡 年度总值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的董事会 C
7 C 「本公司」 指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 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境外上市股份在香港 联交所上市,及其境内普通股在中国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高路建设」 指 安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一间根泄勺 册成立的公司,为安徽交控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百分比率」 指 上市规则第 14.07 条项下的百分比率 (盈利比率及 股本比率除外)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谢新宇 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2019 年5月15 日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乔传福 (主席) 、陈大峰、许振及谢新宇;
非执行董 事杨旭东及杜渐;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江一帆、姜军及刘浩. 本公告原以中文编制.中英文版如有歧异,概以中文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