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7-05-26 |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将于2017年5月2日在乌鲁木齐北京南路499号中核大酒店四楼召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7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 告编号2017-032).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 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会议届次: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 二)会议召集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日上午10:30 ( 北京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日下午15:00至5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 五)会议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七)现场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北京南路499号中核大酒店四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 《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 《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 《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报告》;
4、 审议 《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 《 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审议 《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审议 《 关于独立董事2016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8、 审议 《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审议 《 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4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