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06-30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公司章程》 ,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控股子公司江西隆 福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福矿业" )为扩大生产规模、加快业务发展,按 隆福矿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向隆福矿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 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公司持有 51%的控股子公司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的金额:公司向隆福矿业资助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
3、财务资助的期限:自公司与隆福矿业签署借款协议之日起
6 个月.
4、资金使用费:按12%的年利率结算.
5、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
6、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及日常生产经营.
7、偿还方式:经营收入、借款置换.
8、其他股东义务 隆福矿业的另外两方股东同意以三方共有的隆福矿业所有资产对本次财务 资助进行担保.
9、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3月30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360426210003424 公司住所:江西省德安县吴山乡彭山锡矿 法定代表人:马文荣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锡、铁、铜、铝、锌、硫铁精矿加工以及销售. 营业期限:2012 年6月18 日至
2017 年12 月30 日 截至
201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隆福矿业资产总额为
8896 万元,负债
710 万元,
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545 万元;
截至
2012 年6月30 日 (未经审计) 隆福矿业资产总额为
8988 万元,负债
1798 万元,2012 年1-6 月实现净利润为
1180 万元.隆福矿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认定,隆福矿业 的自然人股东王清高、敖秋华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隆福矿业与本公司不存在业务关系.
三、借款协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隆福矿业签订相关 借款协议并办理有关借款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向隆福矿业提供上述财务资助系根据隆福矿业的生产经营和扩大生产规模 需要,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按 12%的年利率结算,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 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会在提供资助款的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的 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其 业务快速发展, 提高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本次资金占用费按照 12%的年利率结算,定价公允,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实施上述财务资 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