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06-30 |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发表了如下保荐意见: 天立环保对控股子公司隆福矿业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 合天立环保整体经营发展的需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不会对天立环保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该事项已经天立环保董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天立环保上述财务资 助事项.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0,无逾期的对外 资助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