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7-07-03 |
11 ― 建议年度上限及厘定基准 中国有色担保费框架协议项下正在进行的交易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 的建议年度上限及该等年度上限的厘定基准载列如下: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年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止年度 (美元) (美元) (美元) 3,888,340 5,100,000 5,100,000 上述建议年度上限乃经参考各个因素后厘定,其中包括:(i)银行贷款的过往金 额及本集团相应支付的担保费;
(ii)由中国有色担保的未来银行贷款金额及本集 团应当相应支付的担保费;
(iii)本集团的资金来源;
及(iv)为应对运营资金需求 增长,从独立第三方金融机构获得额外外部借款的需要,尤其是用於本集团的 建设及扩充计划. 於2016年支付予中国有色的担保费预期将会增加,主要由於本集团需增加借款 用於建设及扩充计划,包括建设一个年产量20,000吨阴极铜的湿法冶炼厂. 订立中国有色担保费框架协议之原因及裨益 中国有色一直在就本集团为满足其业务需要而获得之贷款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提 供担保费.由於该等担保已使本集团从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较优惠的融资条款, 故董事认为中国有色担保费框架协议符合本集团之业务及商业目的.由中国有 色担保的银行贷款担保费乃按担保额0.8%至1.5%计算.本集团已同意向中国有 色支付其需支付予任何金融机构的任何担保费.董事认为中国有色并无於其已 获得的担保费上获得利益. ―
12 ―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中国有色间接拥有合共本公司约74.52%的已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