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莲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对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 我们 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同意聘任袁启发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时祖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宋伟先生 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李坚先生、曹波先生、彭青峰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邢战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韩洪军先生为公司总工 程师.
独立董事:刘建中 陈宁 邓文胜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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