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8-29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皆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 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年产18万吨饲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德阳漓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丁** 联系人 荆** 通讯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三辆车路延伸段 联系电话 131****5110 传真 / 邮政编码
618500 建设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三辆车路延伸段 立项审批 部门 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18-510626-13-03-289185】 FGQB-0173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饲料加工(C1320) 占地面积 (m2 )
20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45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125.4 投资比例 2.79%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德阳漓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500万元,在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三辆车路延伸段 新征地20000m2 ,建设 年产18万吨饲料生产项目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部分内容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应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代码表(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饲料加工(C1320),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
二、 农副食品加工业
2、粮食及饲料加工 年加工1万吨及以上的 且不含发酵工艺,故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德阳漓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 年产18万吨饲料生产项目 项目委托我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我单位受托后,立即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和调研,并对有关的工程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按 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该工程特点编制完成该项目的 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为饲料加工生产, 本项目建设不属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 《产业结
2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不 属于上述三类,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本项目产品及使用的生 产设备、工艺均不在目录中 限制、淘汰类 范围,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 此外,企业已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 资备【2018-510626-13-03-289185】FGQB-0173号),同意项目备案. 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二)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内,2017年,基于罗江区城市总规对御 营镇定位的调整、规范园区及周边工业企业管理等目的,罗江县人民政府以德市罗府发 [2017]2号文拟在现城南工业园区的基础上进行扩区,在原有2平方千米基础上扩展至 5.6176平方千米.规划范围为:东至黄水河,南至罗桂路,西至108国道,北至三辆车路延 伸段北侧约500米.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加工、商贸物流等产业. 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已于
2018 年3月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开展了四川罗江城南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四川罗江城南工 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德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四川罗江城南工业园规划环 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见附件:德环函〔2018〕183号),规划环评要求: 鼓励入园行业:
1、鼓励发展主导产业及其配套产业等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的行业;
2、鼓励发展主导产业或重要项目的上下游企业,或有利于区域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 发展的企业,且与规划区或片区主业发展不形成交叉影响. 禁止入园行业: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2、不符合国家及省、市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的项目.
3、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 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4、不符合园区能源结构及国家(或地方)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要求的项目.
5、专业电镀项目.
6、禁止引入印染、制浆造纸、皮革鞣制、酿造、化学纤维制造、带前工序的集成电路、
3 印制电路板、液晶面板、抗生素类化学合成医药等用水量、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
7、禁止引入基础化学原料生产、农药、肥料、燃煤火电、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水泥 制造、石墨炭素、黄磷、焦化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饲料加工制造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或限制类的行业,根据四川罗江经开 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见附件):符合该园区的产业规划,同意入园.
2、选址合理性分析 2.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内,根据四川罗江城南工业园区总体规 划(2016-2030)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用地属于规划中的工业用地,同时根据德阳市罗江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罗江经开区232号地块规划条件(罗建规条[2018]157 号)及 德阳市罗江区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626201809180001),明确项目用地性 质为工业用地. 因此,明确本项目符合与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用地规划. 2.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表1-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目前园区尚未制定资源利用上线相关文件,本次评价从项目原辅料及能源利 用方面分析其相符性.项目为饲料产品生产,所用原辅料均从其他企业购买, 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市场供应量充足;
项目水、电、气等能源来自市 政管网供应,余量充足.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附近大气环境、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 测数据可知,黄水河COD、BOD5等指标超标,其余检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标准;
凯江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标准.本项目前期生活污水 纳入明会新村安置区北侧城南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黄水河;
后期城南园区污水厂 建成投入使用后,污水纳入管网,进入污水厂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污管道沿 天一路引至凯江排放.减小对黄水河水质影响.因此,项目的建设未超出环 境质量底线. 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内,符合园区的产业规划,不在该功能区的 负面清单内 综上,经过与 三线一单 进行对照后,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未超出环 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4 2.2 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罗江区城南工业园区内,根据现场踏勘,厂区内地势平坦,无不良地质地 貌.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与本项目相容.具体如下表: 表1-2 项目与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