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7-29 |
五、息前税后利润 958.73 1,219.07 1,376.43 1,394.66 1,397.50 1,375.52 加:折旧及摊销 398.02 424.84 424.84 424.62 424.36 385.68 减:资本性支出 575.00 0.00 0.00 5.00 5.00 344.17 营运资金需求净增加 27.31 90.16 68.88 94.01 22.46 0.00
六、企业自有现金流量 754.45 1,553.75 1,732.39 1,720.26 1,794.40 1,417.03 折现率年限 0.50 1.50 2.50 3.50 4.50 折现率 11.75% 11.75% 11.75% 11.75% 11.75% 11.75% 折现系数 0.9460 0.8465 0.7575 0.6779 0.6066 5.1624 折现值 713.68 1,315.26 1,312.28 1,166.08 1,088.44 7,315.24
七、经营性资产价值 12,910.99 ① 溢余资产的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 被评估单位无溢余资产. ② 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性收益无直接关系的,未纳入收益预测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非经营性资产为预付款项中设备款及设计费 7.33 万元,其他应收款借款 383.22 万元,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的设备款、材料款及工程款等 1,468.18 万元. 综上,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评估值合计为 -1,077.63 万元. ③ 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 = 经营性资产价值 + 溢余资产 +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12,910.99 +0.00-1,077.63 =11,833.36 万元 ④ 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截至评估基准日,青岛润昊有息债务为短期借款,金额为 790.00 万元. ⑤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1,833.36 -790.00 = 11,043.36 万元
2、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 (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青岛润昊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354.17 万元, 评估价值为 6,391.19 万元, 增值额为 37.02 万元, 增值率为 0.58%;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629.21 万元,评估价值为 3,629.21 万元,无增减变化;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2,724.97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761.99 万元,增值额为 37.02 万元,增值率为 1.36%.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12 月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727.56 1,728.40 0.84 0.05 非流动资产
2 4,626.61 4,662.79 36.18 0.78 其中:固定资产
3 3,986.10 4,022.28 36.18 0.91 在建工程
4 83.11 83.11 0.00 0.00 无形资产
5 547.22 547.22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6 10.18 10.18 0.00 0.00 资产总计
7 6,354.17 6,391.19 37.02 0.58 流动负债
8 3,629.21 3,629.21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9 0.00 0.00 0.00 负债合计
10 3,629.21 3,629.21 0.00 0.00 股东全部权益
11 2,724.97 2,761.99 37.02 1.36 ( 2)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① 存货增值主要原因为库存商品销售单价扣减税费后大于成本单价,故导致存货评估增值. ② 构筑物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由于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的上涨,造成评估原值增值;
同时由于企业计提折旧的年限短于评估使用年限,造成 评估净值增值. ③ 机器设备评估增值是因为部分设备市场价格呈上涨趋势. ④ 车辆评估减值是因为近年车辆价格呈下降的趋势所致. ⑤ 电子设备评估减值因为设备市场价格下降所致.
3、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最终结果的选取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到的青岛润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761.99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043.36 万元,差异 8, 281.37 万元,差异率为 299.83%.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 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两种方法的估值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被评估单位的区域市场占有、客户资源、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等 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映,而收益法则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价值. 因此造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存在较大的 差异. 青岛润昊是一家天然气销售公司,经营场地均为租赁,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小,而企业的主要价值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 包括天然气行业产生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政府支持应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力度、企业近年运营所积累的客户资源、稳定的气源供应、科学的生产管 理水平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 而资产基础法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进行了评估,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贡献,也 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 而青岛润昊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 作用的结果. 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结果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青岛润昊的价值.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即:青岛润 昊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1,043.3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