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7-08-29 |
612 室4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截止日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
5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捌佰元整($15,800.00);
形式:银行转账(不接受以现金或个人名义交纳的保证金) 收受人: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厦门国际银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帐号:8016
1000 0000
5407 特别提醒:采用银行转账形式请供应商在转账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 称、 包号及用途 (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否决磋商申请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供应商足额的磋商保证金,将 视为该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本项目磋商保证金.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6响应文件有效期:90 天7响应文件份数:
1 份正本、
3 份副本、
1 份电子版
8 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包含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为磋商文件正本
5 扫描件,载体为 U 盘,格式为 PDF,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内容保持一致,供 应商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9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18 年11 月13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 定的,恕不接受. 磋商次序:按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次序,供应商在收到磋商小组的通知后应 在指定时间内到达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27 号商房大厦
613 室 磋商内容: 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商务、 技术和价格等内容进 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包括
第四章 服务合同 、
第五章 服务需求及 要求 .
10 本项目依据 《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库[2011]181 号)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个扣除,联合协 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 30%以 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11 在《节能减排政府采购清单》中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 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 * 标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以上 九类产品, 根据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 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 《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磋商货物产品型号必须在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
12 本项目依据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监狱 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6 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13 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 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14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