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7-09-19 |
1 - JIAHUA STORES HOLDINGS LIMITED 佳华百货控股有限公司 佳华百货控股有限公司 佳华百货控股有限公司 佳华百货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股份代号 股份代号 股份代号: 602) (「 「 「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 」 」) 审核委员会 (「委员会」) 之 职权围 委员 委员 委员 委员 1.
委员会委员须由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於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当 中委任,并须由不少於三名委员组成,其中至少一名须为具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 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 上市 上市 上市 规则 规则 规则 规则」)第3.10(2)条所规定). 2. 委员会大部份委员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3. 委员会主席须由董事会委任,并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4. 委员之任期将为委任日期起计一年,其后可予重续,并须根竟局咀橹鲁(不 时修订本)条文所规管. 5. 董事会可通过决议案撤销委员会委员之委任,而委员会可通过决议案委任新委员暂代其 职. 6. 委员会任何委员不可另行委任替代委员. 7. 本公司现时的核数师事务所的前合夥人,在以下较迟日期起两年内不可担任本公司审核 委员会的成员:彼终止为该事务所的合夥人之日或彼在该事务所不再拥有财务权益之 日. 会议之出席率 会议之出席率 会议之出席率 会议之出席率 8. 本公司财务总监 (假设具相关单位但不同职衔之任职人员),以及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之代表 一般须出席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其他成员可获邀出席个别会议,以解答委员会之特定观点 或关注事宜.倘存有内部审核部门,内部审核之主任一般须出席会议.委员会应至少每年 与外聘及内部核数师(如有)举行一次没有执行董事出席的会议. 秘书 秘书 秘书 秘书 9. 本公司之公司秘书须为委员会之秘书. 若公司秘书缺席,其委派代表或由审核委员会 在会议上委任的人士,将可出席审核委员会会议及记录会议纪录. 会议之次数及程序 会议之次数及程序 会议之次数及程序 会议之次数及程序 -
2 - 10. 委员会须每年举行至少两次会议,并可按委员会之工作需要举行额外会议. 11. 委员会主席可酌情决定召开额外会议. 12. 委员会应至少每年与本公司的外聘核数师开会两次. 如外聘核数师认为有需要,可要 求与委员会会面. 13. 会议之法定人数为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14. 委员会会议程序须受本公司之公司组织章程(不时修订本)条文所规管. 责任及职权 责任及职权 责任及职权 责任及职权 15. 审核委员会的责任及职权包括载列於《上市规则》附录
14 之《企业管治守则》相关守 则条文 (不时作出修订) 内的责任及职权. 16. 委员会获授权於该等职权围内调查任何活动,并指示全体雇员按委员会委员的要求合 作. 17. 审核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均可联络公司秘书寻求其意见及获取其服务,个别成员亦 可联络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获取所需资料. 18. 委员会获董究会授权,取得外部法律或其他独立专业意见(如委员会有所要求),并邀请 具有相关经验及专业知识的外部人士出席会议(如其认为必要). 19. 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汇报任何其发现与该等职权围所载事宜有关,并具充足重要性以致 董事会须注意之可疑欺诈及不合规事宜、内部监控失效或怀疑违反法律、规则及规例. 20. 委员会获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 21. 委员会须就财务及其他申报事宜、内部监控、外聘及内部审核及董事会不时厘定之该等 其他财务及会计事宜,作为其他董事、外聘核数师与内部核数师(具有内部审核功能)之 间沟通之重要渠道. 22. 委员会须协助董事会提供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财务汇报过程、内部监控 及风险管理系统之独立意见,监察审核过程,及履行董事会不时委派之其他职责及责任. 23. 在不影响《企业管治守则》的任何规定下,委员会须: 与本公司核数师的关系 (a) 担任本公司与外聘核数师之间的主要代表,负责监察二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