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7-09-19 |
及主要 负责就外聘核数师之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批准外聘核数 师之薪酬及聘用条款,以及处理任何有关该核数师辞任或革除之任何问题;
(b) 核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之独立性,以及审核过程根视米荚蛑凸坌约俺 效.委员会须於展开审核过程序之前,与外聘核数师讨论审核及汇报责任之性 -
3 - 质及;
(c) 聘用外聘核数师发展及落实政策,提供非核数服务.就此而言,「外聘核数师」 应包括与核数师事务所受共同控制、拥有或管理之任何机构,或任何合理并知 悉所有相关资料之知情第三方,合理断定为该核数师事务所之国内或国际分部 之机构.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报告任何需采取行动或改进之事项,及提出建议;
审阅本公司的财务资料 (d) 监察本公司之财务报表及年报及账目、半年报告与季度报告(如编制供刊发之 用)之完整性,并审阅该等报表及报告所载之财务报告重大意见;
委员会於递 交董事会报表及报告前,应集中对以下各项加以审阅: (i) 会计政策及惯例之任何变动;
(ii) 涉及重大判断地方;
(iii) 因审核而产生之重大调整;
(iv)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及任何保留意见;
(v) 是否遵守会计准则;
及(vi) 是否遵照有关财务申报的上市规则及法例规定;
(e) 就上述 (d) 项而言: (i) 委员会成员应与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联络;
审核委员会须至少每年与 本公司的核数师开会两次;
及(ii) 委员会应考虑任何於该等报告或账目反映或可能需要反映之重大或不寻 常事项,且应适当考虑任何由本公司属下合资格会计师及财务汇报职 员、监察主任或核数师所提出的任何事项;
监管本公司的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f) 检讨本公司的财务监控,以及(除非有另设的董事会下风险委员会又或董事 会本身会明确处理)检讨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g) 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系 统.讨论内容应包括本公司在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 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又是否充足;
(h) 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 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回应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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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i) 如本公司设有内部审核功能,须确保内部和外聘核数师的工作得到协调;
也须 确保内部审核功能在本公司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并且有适当的地位;
以及检 讨及监察其成效;
(j) 检讨本集团的财务及会计政策及惯例;
(k) 审阅外聘核数师致管理层之《审核情况说明函件》,以及核数师就会计记录、 财务账目或监控系统向管理层提出任何重大疑问及管理层作出的回应;
(l) 确保董事会对外聘核数师致管理层《审核情况说明函件》中提及之事项作出及 时回应;
(m) 就本条文所载的事宜向董事会汇报;
(n) 透过其委员之个人努力,熟悉本集团编制其财务报表所采用之财务报告准则及 常规;
(o) 每年检讨与本公司管理职已协定之外聘核数师费用;
(p) 检讨外聘核数师提供任何非审核服务之围;
(q) 检讨及考虑董事会编制之本公司预算或经修订预算;
(r) 评估本公司向外聘核数师提供合作的程度,包括彼等可审阅所有要求的记录、 数白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