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7-10-21 |
二、 投资人基本条件: 1. 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良好信誉且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自然人、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并能出 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有债务人所属行业 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战略投资 报名书;
2.投资人简介;
3.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自然人需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需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同意报名、 参 与重整的决议及2017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
5.意向投资人报名 阶段需交纳10万元报名保证金, 保证金不计利息, 在确定为重整 投资人后抵扣重整保证金, 其余意向投资人交纳的报名保证金 退回;
6.企业需提交良好商业信誉证明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 的资信证明;
自然人需提交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7.委托办 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包括受托人姓名、 职务、 授权范围、 联系 方式) 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注: 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有原件的需 要提交原件审核. 8.投资人需出具 《保密承诺书》 , 对从管理人处 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皆承担保密义务;
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 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战略投资方案 外, 不得他用或泄露给第三方, 否则应赔偿损失.
四、 报名时注意 事项: 1.报名至2019年6月30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地址: 黑龙 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2号8楼/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 县铁北新区32号楼015门市.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报名材料可邮寄或发至邮箱, 管理人在收到后5日内会进行资格 审查, 审查合格的, 会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
3.若需了解招募详 情可与管理人面洽. 联系人: 刘律师、 孙律师;
联系
电话:
15846630845、 13039650777. 林口县盛翔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本院根据杨蕾的申请于2019年2月25日裁定受理无锡鸿庆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2019年4月3日指定江 苏神阙律师事务所、 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 体为无锡鸿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无锡鸿庆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5月25日前, 向无锡鸿庆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 江苏正卓恒新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通信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至德大道 795号香岛御墅售楼处二楼;
联系人: 常显慧、 周海刚;
联系
电话:
13961880717、 13003372027)申报债权,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 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如未能 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 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 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 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 不再对你单位补 充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由你单位 承担. 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将另行通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的时间.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 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 所的指派函. [江苏]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9年3月13日受理沈阳先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 产清算一案, 本院随机指定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为沈阳先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沈阳先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 人应于2019年6月3日前, 向沈阳先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 人 (通信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州路99号太和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