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7-11-15 |
2017 年6月30 日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法律 指 除中国台湾、 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之外的中国大陆 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兴汉网际与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兴汉网际的委 托,担任其本次挂牌并转让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公司法》、《监督管 理办法》、《业务规则》、《管理办法》和《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律师声明 对本所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承诺已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 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承诺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公司的行为以及本次股票挂牌并转让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 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3、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3.1 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3.2 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 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 符.
4、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及 经办律师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 见.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申报挂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挂牌并转让的法律文件, 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部分或全部自行引用法律意 见书的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并需经本所律师对其引用的有关内容进行审阅和确认.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挂牌并转让的批准和授权
(一)本次申请挂牌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1、2017 年9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关于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采取协议转让的股票转让方式 的议案》 、 《关于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挂牌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本次挂牌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